关于南安市工资保证金缴存和退还办理材料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2-03-03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新开工项目、尚未存储工资保证金和尚未开设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在建工程项目,请前往市人社局办理工资保证金存缴等相关业务。
联系人:小侯,联系电话:0595-86392093。
办理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2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22〕1号)
2、工资保证金缴存办理材料
3、工资保证金退还办理材料